什么是法律援助制度?
指在国家设定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制度。
法律援助的对象有哪些?
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未能律服务费用的公民。
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辩护的。
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律师辩护的。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
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
法律援助的范围: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案件。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法律事项。
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怎样申请法律援助?
具备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可通过向所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提供法律援助。
区县可以向区、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提供法律援助。
1 您必须通过两项审查:案情审查和经济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案情审查决定您是否具有合理的理由提出诉讼或答辩,或更深入的获得帮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济审查是看您的经济困难程度是否在法律援助规定的限额内,该标准必须参照当地政府的规定。
2 申请人向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应当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及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 法律援助机构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至十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您,然后将与您签订法律援助协议,委派律师或者法律援助人员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