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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帮扶倡新风执业为民显善义

——我省律师姚炜耀荣获2016年“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

日期:2017-07-07    作者:律师协会    来源:安徽省律师协会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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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由共青团中央主办的2016年“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推选活动结果揭晓,来自各个行业和领域的100名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青年获此荣誉。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姚炜耀荣获2016年“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崇义友善好青年”荣誉称号,这也是安徽律师首次获此殊荣。
 
 本次评选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严和实的品德的系列重要要求,面向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寻找推选一批积极传播正能量的身边好青年。
 据了解,“崇义友善好青年”是指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热心公益。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挺身而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序良俗,倡导文明新风。
 
 作为一名律师,姚炜耀律师始终以“情系群众、促进和谐、实现律师价值”为目标,踏实进取,无私奉献,开创了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各类公益法律活动新模式。执业以来,他热衷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多年来一直专注践行困难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事业,参与办理多起典型有影响力法律援助案件,同时,他积极策划、组织、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多次赴学校、社区、农村、监狱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解答法律咨询、化解社会矛盾
 2006年,姚炜耀就与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义务担任安徽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值班和服务工作,竭力维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他在自己接听解答法律咨询电话的同时,还组织了50名由律师、心理咨询师组成的志愿团,轮流接听12355公益服务热线。几年来,姚炜耀本人解答法律咨询电话近10000起,组织志愿者接听咨询电话3000多起。
  办理援助案件、维护公平正义
  近年来,姚炜耀为100多名身处困境的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他办理的多起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其中“葛某复学案”、“三里庵牛肉少年维权案”分别被评选为“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2009年10月,某县一学校学生杨某在校期间离奇死亡,事件发生后,杨某家长带领多名亲属去县政府上访,引起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陆续有人传言杨某在学校是被老师、同学殴打致死等等。姚炜耀在了解事件后,积极与死者家属沟通提供法律援助并亲赴该县与学校和公安机关沟通。经过核实,《死亡鉴定书》显示学生突发心源性猝死,没有外力击打痕迹。姚炜耀将此材料立即反馈至杨某的监护人,并积极与学校协商争取到一定的补偿,杨某家属在事实证据的基础上,表示愿意接受援助律师的建议,不再无理上访。
 
 建立志愿体系、密织服务网络
 为有效推动更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姚炜耀积极与团省委、省司法厅等单位沟通汇报,出台《招募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协调人的通知》,招募志愿律师团人数达到421人,分布在全省各市、县(市区),形成上下联动、功能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协作网。2007年5月,“山西黑砖窑事件”浮出水面,姚炜耀第一时间联合团省委开通“安徽省黑砖窑童工救助热线”。同年6月,他接到萧县邵某家长的求助电话,得知邵某被骗至山西一家黑砖窑打工,人身受到限制,被强迫劳动一年多,刚刚逃回家中。姚炜耀第一时间联系萧县志愿律师为邵某提供法律援助,并最终让邵某获得了22000元的赔偿款。
  积极参与立法、投身普法宣传
  2008年,《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修订提上日程,姚炜耀积极参与起草《条例(草案稿)》,分别对留守儿童保护、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监护人侵害子女权益后的救济渠道等36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立法修订建议。在《条例》通过实施后,姚炜耀又受邀参加《条例释义》的起草工作。
 
  加强业务专研、提升综合素质
  几年来,姚炜耀分别在中国青年出版社的《点播青春、保护成长》一书中发表了《援助被歧视幼儿》;法律出版社《未成年人维权典型案例精析》一书中发表了《晚自习课间学生离奇死亡案》等多篇文章。2014年,姚炜耀起草的“浅析合适成年人制度中律师的参与和作用”荣获华东律师论坛一等奖。
 
  成立法援中心、开拓法援范围
  为进一步拓展弱势群体维权覆盖面,姚炜耀于2012年发起登记注册了“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中心成立后,姚炜耀指派或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已达300多起,援助对象涉及到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群体。
 
  随着工作不断的深入,姚炜耀陆续担任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等职务。并荣获了“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安徽省岗位学雷锋标兵”、“合肥市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