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峰律师,男,执业证号:13401200810101119。王玉峰律师在担任犯罪嫌疑人窦某某辩护人期间,违反监所管理规定,为犯罪嫌疑人传递文件,其行为构成违规。2018年10月25日,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合肥市律师协会决定:给予王玉峰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