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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制报头版头条】一个环节一套材料一个工作日办结

日期:2023-08-28    作者:办公室    来源:安徽省律师协会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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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周莹莹)优化营商环境,就是提升核心竞争力。7月18日,记者从合肥市司法局获悉,《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公布,正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注重创新引领,突出地方特色实践,回应市场主体需求。

“企业开办一件事”集成办理

《条例(草案)》提出,推行“企业开办一件事”集成办理、一网通办,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就业及参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一个环节、一套材料、一个工作日办结。探索推进企业设立智能审批,依托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为申请人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

推行新设企业免费刻制五枚印章和办理事项全流程免费邮寄服务,建立免费印章数量可选择服务机制,全面实行向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探索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建立企业档案“容e查”系统,并直接嵌入“皖事通”APP,为企业提供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方式网上综合查询服务。

探索建立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可向登记机关申报歇业。

实施同一登记机关企业注销登记与行政许可注销登记同步办理试点,申请人申请企业注销登记,同时缴销相关许可证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为其注销许可证,无需再次申请办理许可证注销登记。

破除“隐形门槛”一视同仁

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的竞争环境、健全的法律体系,然而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还是会遭遇“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之类的“隐形门槛”。为此,《条例(草案)》明确,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在项目审批、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对本地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一视同仁。

积极推行企业诉求“一口收办”,依托“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跟踪督办、限时办结、闭环办理。积极探索惠企政策兑现便利机制,不断优化政策兑现流程,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申报、兑现“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推动各项助企政策、资金、项目精准直达企业。

完善“办不成事”窗口建设,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形外,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不予收件。窗口工作人员不予收件的,各部门应当加强核实监督。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不兑现政策承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创新“互联网+监管”模式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事务纷繁复杂。执法部门对守法诚信企业,无事不扰应是常态。《条例(草案)》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和涉企现场检查,实现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网上流转、全程留痕、闭环管理。

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聘请市场主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行业协会负责人等担任监督员,及时收集、反映与营商环境相关的问题线索、意见建议等信息,对营商环境进行社会监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及时整改查实的问题。

建立营商环境投诉维权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合肥市12345热线“营商环境监督分线”等,对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反馈渠道,保障市场主体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响应和处置,无法解决的,及时告知并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