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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合肥市司法局: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日期:2023-08-28    作者:办公室    来源:安徽省律师协会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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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合肥市已经连续13年位居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第一,获评2020年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22年成功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名单。2022年11月4日,全国工商联发布2022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主要调查结果显示,合肥在全国城市排名中位列第十。

主要做法

夯实制度根基激活创新发展的“一池春水”。强化立法保障,优化制度体系,围绕营商环境、新业态发展等领域,结合“科创之城”的目标定位,不断加强新业态新经济领域立法,制定出台《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合肥市邮政快递管理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切实做到人民有呼、发展有需、立法有应,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

规范市场秩序打响护航保障的“亮剑之战”。印发工作指引,开展群众公议,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持续规范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2022年前三季度,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48件,罚没款236万元。


合肥市司法局举行红色传统教育活动

聚焦助企纾困扬起暖心服务的“法治风帆”。持续开展“万所联万企”等活动,为企业发展“把脉问诊”,实施“订单式”精准送法普法。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律师共实地走访企业300余家,撰写法治体检报告200余份,梳理法律风险点600余个。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仲裁中心,推出节假日庭审“不打烊”等特色服务,成立以来受理涉及经开区企业案件54件,争议标的达1.9亿元,为企业大大节省诉讼资源。

主要成效

“多”领域探索柔性执法。对执法对象出现非主观轻微违规、没造成严重后果的,推行“首次不罚或轻罚”,在文旅、生态环境、应急等7个领域推行免予处罚清单共329项。截至10月底,市场监管领域共适用清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434起,为各类市场主体减免处罚金额3724万元;交通领域适用轻微免罚案件293件,为企业减免处罚29万元。

“广”角度保护知识产权。成立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积极引导律师参与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组织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开展疑难案件研讨10余次。着力发展涉外知识产权仲裁业务,融入前沿科技领域,不断扩大仲裁在金融、国际贸易等领域的业务比重。成立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等途径形成合力,为合肥市“芯屏汽合”“集终生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维权服务。

“多”渠道依法保障权益。打造欠薪维权专业平台,在全市10个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设立进城务工人员维权绿色通道,优先接待、受理、指派涉及劳动维权、事故赔偿等方面的法律援助事项。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绿色通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实现网上咨询和预约法律援助申请。2022年1-10月,全市法援中心办理维权案件10306件,为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获得经济赔偿2.38亿余元。

“大”力气调解矛盾纠纷。持续规范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重点针对涉企、商事等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矛盾纠纷,统筹协调市、县、乡、村四级调解力量,充分发挥“百姓评理说事点”作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节约各类市场主体纠纷解决成本。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975个,2022年以来,共成功调解案件59897件,调解成功率97.1%。

主要启示

坚持在服务市场主体上发力。夯实制度根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立法特别是填补新经济新业态监管立法空白。落实好《关于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聚焦我市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出台更加精准的纾困助企帮扶举措。保护知识产权。抓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增加自主创新高价值专利创造;努力发挥知识产权公证、仲裁等功能,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合肥市司法局举办廉政讲座

坚持在兑现公共政策上用力。要多措并举推动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提质增效,围绕“六稳”“六保”政策要求,突出抗疫支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支持领域。对存量问题要加大力度跟踪督办。对于上级拨款资金项目的,财政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提前做好项目谋划,确保资金下达后能快速落实到具体项目。

坚持在打击违法行为上聚力。要着力优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加强部门联动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机制,加强府检联动府院联动。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诉前调解等制度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