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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毒品犯罪法律适用”示范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3-12-01    作者:办公室    来源:安徽省律师协会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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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全省律师:

为提升我省律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业务能力,省律协定于2023年12月9日举办“毒品犯罪法律适用”示范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9日全天(周六)。

地点:合肥市蜀山区繁华大道258号,明珠瑞士大酒店一楼明珠厅。

二、举办单位

主办:安徽省律师协会

承办:安徽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

三、主要内容及安排

(一)12月9日上午9:00-12:00

主  题:侦查视角解读昆明会议纪要

主讲人:郁志江 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党支部委员、侦查科长、三级高级警长

主  题:毒品案件证据审查

主讲人:崔家超 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二)12月9日下午14:00-17:00

主  题:毒品案件辩审争议问题探讨

主讲人:白春子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主  题:毒品案件辩护实务

主讲人:倪传洲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四、参加人员

(一)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各市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全省自愿报名参加的律师。

(二)邀请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同志参与同堂培训。

五、报名方式

参训律师需扫描微信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扫描二维码为本次培训唯一报名通道,报名开始时间:12月2日10:00,限额350人,名额报满为止。

 

六、其他事项

(一)请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工作时间,确保按时参会。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在12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专委会主任委员请假。
    (二)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宿费用自理。

(三)本次培训计入培训学时,请参训律师携带《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登录册》参加。


专委会联系人:黄新伟,电话:13739296341。

酒店联系人:陈经理,电话:13635618177 。     


             


安徽省律师协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