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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安徽省“同心·律师服务团”的通知

日期:2023-12-06    作者:办公室    来源:安徽省律师协会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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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广德市、宿松县律师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引导广大党外律师主动靠前服务,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律师协会联合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决定成立安徽省同心·律师服务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进一步加强党对律师统战工作的领导,努力把服务团打造成为我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培养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载体,组织党外律师积极参与“万所联万会”“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活动,鼓励律师充分发挥职业优势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律师事务所聚智聚力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美好安徽全面建设的深度融合。

二、工作职责

1.接受指派参与“同心惠企安徽律师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

2.依托“万所联万会” “法律服务进万企”等活动载体,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

3.通过线下培训和线上直播的方式,常态化开展面向企业及员工的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普法宣传活动。

4.参与省律师协会组织的交流、调研、培训活动。

5.完成同心·律师服务团指派其它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同心·律师服务团”相关工作高效完成,省委统战部、省司法厅负责统筹管理,省律师协会、省新联会联合成立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本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省律师协会主要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服务团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律师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同心·律师服务团”志愿服务活动,是省委统战部、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省新联会共同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按照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省委统战部、省司法厅相关业务处室要加强对活动的统筹协调,努力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省律师协会要加强协调,指导“同心·律师服务团”积极开展“同心惠企 安徽律师在行动”主题服务活动,确保法律服务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主动服务,增强实效。各单位要把“同心·律师服务团”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以“安徽省同心·律师服务团”成立为契机,积极推动各市成立“同心·律师服务团”,省市联动扩大“同心惠企 安徽律师在行动”主题活动覆盖面,充分发挥全省党外律师职能作用,紧密结合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和“万所联万会”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普法宣传等工作,提质增效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三)总结典型,扩大宣传。各市律师协会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和建议,及时将活动工作动态以及经验做法、典型案(事)例报送省律师协会宣传联络部。全省律师行业围绕主题活动,充分利用行业内外不同宣传平台、渠道,及时报道宣传经验做法、典型案(事)例、典型人物,努力展示活动成效,树立律师良好社会形象,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


附件:安徽省同心·律师服务团人员名单.doc






安徽省律师协会 安徽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