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全面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9〕33号)要求,经黄山市律师协会专业律师评审委员会评审,省律师协会专业律师评审委员会经会议表决对9人次专业律师予以确认。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168号新天地广场写字楼12楼;电话:0551—62643508。
附件:安徽省专业律师评审合格名单(2023年第四批).xlsx
安徽省律师协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