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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律师协会出台扶持青年律师发展十大举措

日期:2024-01-12    作者:办公室    来源:安徽省律师协会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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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嘉兴市律师协会出台扶持青年律师发展十大举措。该举措基于《2023年嘉兴市青年律师执业状况和职业发展调研报告》反馈嘉兴青年律师的现状,旨在加快提升青年律师执业能力,加速培养青年律师执业素养,以打造“会说、会写、会接、会辩、会办”“能吃苦、能守规、能学习、能创新、能奋进”的青年律师为目标,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青年律师队伍。

一、政治引领

党建引领青年律师成长,优先发展先进青年律师入党。表彰优秀青年律师,树立青年律师成才典范,打造一支高素质青年律师队伍。

高度重视青年律师党员力量和法治智慧,充分发挥党组织对青年律师的引领作用,赋能青年律师成长。围绕党员、专业、公益等方面打造青年律师品牌,以点带面推动青年律师高质量发展。

二、资源汇融

引导各类资源向青年律师倾斜,最大限度为青年律师打通成长路径,创造发展机会,助推青年律师迅速成长。

嘉兴律协各专业委员会推选委员,明确40周岁以下青年律师名额比例不低于40%。法律援助案件、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值班、驻司法所挂职公益讲座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各律师事务所在符合相关要求、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应当优先考虑指派青年律师,指派率一般不低于70%。

三、情怀传承

开展律心传承活动,解答青年律师成长烦恼,培育职业情怀,树立法律信仰,让青年律师带着情怀执业、带着信仰工作。

持续深化“会长对话青年律师”活动,邀请本市资深律师、优秀律师与青年律师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分享会。传授执业技能,分享执业经验,交流行业信息,解答执业困惑。培养以所为家的理念,凝心聚力。

四、分级培训

分级设立青年律师培训班,全面提升青年律师执业技能。试点设立律师事务所共享青训基地或培训站。助力青年律师尽快成为一名具备基本执业能力的独立律师,并进一步成长为有理想、有专业、有作为、有业务的高素质青年律师。

针对执业不满1年的青年律师开设新执业律师基本执业技能轮训班,针对执业3—8年的青年律师开设青年律师训练营,针对执业8年以上的青年骨干律师开设青年骨干律师研学班。继续开展青年律师执业技能大比武。以上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可单独承办,也可联合其他地市协会或律所共同承办。

指导符合条件的律所试点设立共享青年律师培训基地或培训站,开展区域青年律师活动。

五、拓展平台

设立青年律师成长交流平台,建立与行业外青年群体的良性互动机制。

申请设立嘉兴市律师行业团委,创造青年律师对外交流平台,建立法律共同体良性互动机制、行业内外良性互动机制。

六、公益服务

为青年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搭建平台,打造公益形象,传递法治温度。

嘉兴律师协会将积极搭建各种公益法律平台,组建青年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队,培养一批热衷于公益服务的青年律师。

七、文化建设

丰富青年律师活动,增进青年律师间互动,开设与律师执业相关的非专业知识课程。提高青年律师的综合能力。

多样化开展青年律师活动,继续组建青年律师辩论队、篮球队、足球队、舞蹈队等队伍。加强五县两区各区域青年律师互动交流,实现各区域青年律师均衡成长。开设心理健康、形象仪表、客户维护、业务开拓等与律师执业相关的非专业知识培训,可邀请法律职业共同体专业人士授课。

八、闭环管理

闭环管理青年律师培育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评价体系。不断更新培育工作内容,改进培育工作不足,提高培育工作成效。培育一批高质量发展的青年律师。

青年律师培育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律师协会、律所、青年律师自己共同努力。因此,既要对律师协会、律所的青年律师工作成效予以评定,又要对青年律师的成长予以评测。律师协会、律所的青年律师工作应更有针对性,把青年律师的成长引导在正轨道上。

九、扶持激励

积极推动市政府律师行业扶持政策落地、落实,设立青年律师发展专项经费,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经费支持,保障青年律师培养经费。推动本市各律师事务所设立青年律师发展专项经费,专门用于青年律师培养。

嘉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后,推进落实对新执业青年律师前三年,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扶持政策,同时,律师协会设立青年律师培养专项经费,每年经费总额不低于市律师协会上一年度会费收入(除去上缴省律协部分)的3%,同时积极向相关部门争取一定的经费支持。制定青年律师发展专项经费使用办法,规范经费使用流程,严格限定经费用途。推动本市各律师事务所按照本所青年律师人数规模,设立青年律师发展专项经费用于本所青年律师培养,各律师事务所每年向律师协会上报专项经费执行情况。

十、执业保障

制定并推动落实本市青年律师最低薪酬保障制度。

在省律协指导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嘉兴市青年律师最低薪酬保障制度,新执业青年律师前三年,每年不低于5万元的最低保障,推动该制度在各律师事务所的落实,采用自主申报、专项检查和名单公布的方式实施。